规划

入驻条件
01
入驻企业须为版权及版权类相关企业,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经纪、版权拥有者(个人或机构)、版权类产品开发、设计、软件开发、出版、创意产品设计开发等
02
入驻企业要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,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,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
03
入驻项目、企业或机构需要符合中心的战略发展方向,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,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
04
符合现代企业运营和管理方式,企业负责人应熟悉本企业产品的研究、开发和推广,具备一定规模经营资金
05
无知识产权纠纷,产品技术含量高、创新性强、市场竞争力强,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
06
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,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、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的企业优先
07
无违法、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,自觉遵守中心相关管理规定